版权法的基础知识
太长不读版:计算机软件和文档,一经写下,就会自动产生版权。版权有效期内,软件和文档有严格的版权限制,禁止自由修改和分发。版权至少在作者死后 50 年才会过期。
版权法授予了作者专有的法定权利,令其能够控制谁能复制、分发和修改其作品,同时禁止其他人这么做。这种权利即版权,在中国法律下又称著作权,同时也常常被称为“知识产权”。
版权适用于文学、艺术和科学领域中具有独创性的有形作品,这也包括了计算机软件及文档。但是,版权通常不适用于作品的名称,因为其并不足以体现独创性——这更多涉及商标法。版权也无关乎某种代码实现所涉及的内在思想,因为版权法只适用于思想的表达形式,而不适用于思想本身——这更多涉及专利法。
根据《伯尔尼公约》(中国等近 200 个国家已签署),作品只要一经写下,就会自动产生版权。因此,当开发者发布了自己的软件或文档时,如果没有特别的许可,那么它默认是有严格的版权限制的,而不是处于许多人所认为的公有领域。
你一定见过“保留所有权利”(All Rights Reserved)这句话。所谓严格的版权限制,真的就是它的字面意思:所有权利都归作者所有,未经许可的事都不能做,包括但不限于未经许可复制、分发或改编作品。尽管这种严格的版权限制也有十分少量的称为“合理使用”的例外,但这远不足以令软件或文档拥有四大自由。通常,这类合理使用的限度仅限于少量文字的引用,以及小范围分发通常具有数字限制管理(DRM)的作品。
前面提到了作品一经写下就会自动产生版权。在大多数国家,作者还能对其作品进行版权登记。但是,这类登记不是为了取得权利(因为权利已经自动获得),而是为了公示版权关系的法律事实,从而用于提起侵权诉讼或确保版权转让时的交易安全。
此外,《伯尔尼公约》还规定,成员国的版权法中,作品版权的有效期为作者终生加上其死亡后的 50 年。也就是说,一份作品至少要在其作者死亡 50 年后,才能进入公有领域。实际上,在许多国家(包括美国、日本、欧盟国家和英国),自然人的版权过期时间久至作者死亡后 70 年。
如上所述,版权法默认是对软件施加了限制,令其不能自由修改和分发的。而为了将这些未被赋予的权利赋予至用户,开发者就需要使用一份许可证来授权其软件。在中国,软件许可证被解释为基于《合同法》,也就是说,软件许可证就是一份合同。如果你想继续了解软件许可证,请阅读软件许可证的基础知识。
需要注意的是,刚刚提到的“授权”或“许可”,与转移版权并不是一回事。对软件进行授权,仅仅是将权利许可了出去,自己并没有失去软件的版权。如果将软件的版权转移至他方,那么软件版权的持有人就不再是你,而是他方了。如果你想继续了解版权管理,请阅读混合作品的版权归属与许可证兼容性,但在这之前,请先阅读软件许可证的基础知识。